李昊楠因暴力行为被禁足三年,全国范围内执行
12月31日讯,山东足协发布公告,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实施三年禁足处罚,该禁足范围为山东省内的所有赛事,并已将此事件上报至中国足球协会。今日,中国足协也随之发出通知,将李昊楠的禁赛范围扩大到全国。
以下是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关于对球员李昊楠的处罚决定:
2024年12月15日,在淄博市体校体育馆举行的2024年山东省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中,济南歌溪杰队与济宁橙风队进行了一场比赛。在全场比赛进行到第30分钟时,济南歌溪杰8号球员李昊楠在争抢过程中,用脚踢到了对方33号无球队员左腿膝关节。裁判立即鸣哨示意犯规,但该名球员并未停止暴力行为,而是继续追打、飞踹了济宁橙风俱乐部12号和30号两名队员,还跳起用右拳击打12号队员头部,使其倒地。这一系列不当行为严重影响了山东业余足球形象,也公然违反了组委会强调“拒绝球场暴力”的宗旨,无视联赛纪律。
根据赛事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三条作出的决定:取消济南歌溪杰8号选手李昊楠参赛资格,自即日起禁止其参与任何由山东省足协组织的与足球相关活动,为期三年(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培训、投资管理等),直至2027年12月16日。同时,此处分已经上报给中国 football 协会。
为了维护良好的竞赛环境, 山东省足协表示将坚决依照《中国 足球 协 会 纪 律 准 则》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全力落实“拒绝 球 场 暴 力 ,享受 足球 快乐!” 的主题,以净化赛事氛围。此外,希望各参赛团队能够引以为戒,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比赛秩序以及促进整个足球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