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足协调整准入标准,避免规程成为摆设
12月25日讯,随着韦世豪等球员对中国足协公布的第二批清债名单中的部分俱乐部所谓“清债成功”提出公开质疑,人们开始担心2025赛季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准入审核的可信度。《体坛周报》记者严益唯撰文指出,中国足协不应将准入规程当作摆设。
根据目前执行的2018版《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我们可以发现,目前足协在进行审批时并未按照《规程》的要求来操作。例如,《规程》规定从每年3月15日启动下一年度的申请,到10月30日前完成审核。然而,自2017年底颁布以来,中国足协每年都在赛季前匆忙宣布准入名单,而各个俱乐部递交材料往往也是在上一赛季接近结束时才开始。实际上,今年3月15日之前,按理说应该通知各大俱乐部提交2025赛季的申请,但今年却是在10月10日才发出通知,并且直到12月20日才公示了第二批清债名单。据媒体预测,最终批准的新一届球队名册可能要到2025年1上旬才能揭晓。
此外,《规程》中还明确规定,每年的4月10日前,各个俱乐部需向地方和国家级足球协会提交其资格申请。在6月份,由地方足球协会初审这些材料,通过后会给出一个同意函,再由该队伍与相关资料一起送至中国足协。而中国足协则需要在7、8月份内书面检查所有材料并实地考察。如果严格遵循这一流程,不合格或虚假信息是无法进入正式审批环节,即使有些违规情况存在,也会因为两个月时间窗口而被及时发现。因此,如果能依照程序行事,那最后公布出来的人选绝不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
当然,为了给予那些解决欠薪及负债问题上的球队更多时间,推迟公告也情有可原。但这种拖延对于本身符合条件的团队显然是不公平。对此,中国足协会考虑合乎规范者利益,在延期之际,应提前沟通,与有关方面达成共识,同时阐明新的进展安排,以避免出现不断延误的问题。如果未来持续缺乏对《规程》的重视以及疏于管理,很可能助长一些俱乐部门的不良行为,对整个联赛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如果为了维护赛事稳定性而不能坚决拒绝所有欠薪球队,可以通过充分讨论以透明方式适当降低某些强制性标准,例如针对欠款较少的小型企业,将A级(强制性)降为B级(义务性)。这样,对于轻微违约的一线职工,可暂时授予他们参评资格,然后依据B类标准实施警告、罚款或者扣分处理。同时,这样做不仅能够集中资源整治严重失信单位,还有利于平衡行业内部局势,从根源改善现状。一旦相对稳妥之后,再逐步恢复高标准体系,如此方能促使今后的申办过程更具正义感与合理化运转
综上所述,中国足協必须坚持落实《規範》,不要让它沦为形式主义工具,仅凭一年一度专业团体注册检验,就可有效减少纷扰争执,让我们的竞技环境更加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