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羽毛球猝死,球馆未配急救设备被判赔20万
12月24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在广州市发生一起因急救设施缺失导致的悲剧。一名男子在羽毛球馆运动时突发昏迷,由于该场馆未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错过了宝贵的黄金救援时间,最终不幸猝死。事件发生后,其家属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
据了解,此案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均认定羽毛球馆未配置AED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事情起因是黄某与朋友前往一家羽毛球馆进行锻炼。在休息期间,他突然倒地昏迷。旁边的一位球友立刻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同时其他人员联系了场馆工作人员并拨打120求助电话。几分钟后,当场工作人员及保安接手继续实施心肺复苏,并有效引导救护车迅速到达现场。然而,不幸的是,在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后,医生确认黄某已遇难,其死亡原因被诊断为猝死。
黄某的亲属认为,该羽毛球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该对此次事故负责。他们因此将案件诉至法院,请求赔偿金额超过120万元。而羽毛球馆则辩称,这起事件主要由于黄某自身健康问题所致,他们已经尽力参与急救工作,对此表示不满。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指出,本案中发现该体育场所不仅未配置必要的急救设备,如自动体外除颤器,也缺乏经过专业培训的值班人员。这些因素表明其对提供安全环境方面存在一定疏忽。同时,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黄某也有责任评估自己参加运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但他显然没有足够重视自我保护。因此,根据双方在本案中的过错程度、具体情况等因素分析,法院决定由羽毛球館承担20%的损害赔偿责任,总计约20余万元。此外,该厅还提请上诉,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他们的不服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