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评议确认河北与湖北比赛中两大判例均为正确判罚
11月30日讯,今天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三大球运动会的裁判评议。根据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对足球项目比赛中的两个判例进行的评估,最终认定这两个判例均为正确判断。
**判例一:** 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足球男子组决赛阶段第5轮中,对阵双方为河北队与湖北队。在比赛第41分钟时,湖北队19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河北队1号守门员发生接触后倒地。裁判初步认为是犯规,并给予河北队1号守门员一个点球。然而,在比赛恢复前,与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员商讨后,主裁决定改为由防守方河北队踢间接任意球,同时向两名当事人——湖北19号及河北1号出示黄牌警告。 对于这一事件,评议组一致认为:由于湖北19号在 河北1号已经用手控制住皮 球的情况下仍然干扰其发起进攻,这属于违规行为。而且之后双方再次争抢导致了一些身体接触。从目前的视频回放来看,两者之间主要以肩部相撞,不排除有轻微碰到头面部,但这种程度不构成故意暴力。因此,对于此次接触中存在的一些非体育行为因素,以及最后改 判方式和黄牌决定都是合理的。
**判例二:** 同样是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足球男子组决赛阶段第5轮,第86分钟时,当 湖北 队准备角 球 时 , 双 方 队 员 在 河北 队 罚 球 区 内 发 生 接 触 。 裁 判 对此进行了管理并未做出处罚,而是继续执行角 球 的恢复 。 对此案例,评议组首先表示,根据足球竞赛规则,即使在暂停期间出现违规情况或需要出示红 黄牌,也不会改变赛事恢复制度,因此主裁坚持使用角 劲 恢复比賽 是正 确 的。此外,多数成员还指出,在争抢位置过程中,有攻击性的动作确实存在,但只有轻微推搡而没有实际造成伤害。同时也注意到了其中某位 湖北 队员夸张躲避反应的问题。虽然大家认可该场合下执法人员采取的不处罚措施,一部分委员则提出给双方面各自出 示 一 张 黄 卡也是一种适宜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