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要的什么手续
在哪里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 一般情况下,诉讼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则由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 如果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原告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双方均外出打工时,首先要查看双方离开户籍是否超过一年。如果超过一年,起诉时可以选择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在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 若一方在国外定居,案件归国内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 如果双方在国外定居,但婚姻是在国内登记的,则管辖于婚姻登记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则由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 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可以选择原告或被告的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 若双方均为外籍人士并在中国定居,则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如果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该定居地法院管辖。
- 如果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超过一年,则应在被告被监禁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应当允许离婚的情形包括: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若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分居满一年,一方可再次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离婚官司在哪里打
离婚官司应该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下落不明,则需到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离婚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需准备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所需手续包括:一方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准备好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会在七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院也将在立案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