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是该国最高的国家政权机关。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毛泽东宣布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是其主要机构,成员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包括1名主席、6名副主席和56名委员。该委员会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负责国家政权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首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和高岗为副主席。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任命总理、副总理、秘书长和多个政务委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构。1949年10月1日,周恩来被任命为政务院总理,10月19日,董必武、陈云、郭沫若和黄炎培被任命为副总理。1952年8月,邓小平也被任命为副总理。政务院需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在委员会休会期间对主席负责。
在过去的五年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了34次会议,并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和重大决定,对国家事务产生了重要影响。
1954年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为中央人民政府,但其在性质、组织和职权上与建国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有很大不同。
国务院全称
法律分析:国家事务治理府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以下职权:
-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及发布决定和命令;
-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 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统一领导全国行政工作;
- 统一领导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明确其职权划分;
-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
- 领导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 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
- 管理民政、公安和司法行政等工作;
- 处理对外事务,缔结条约和协议;
- 领导国防建设;
- 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和自治地方的权益;
- 保护华侨及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 变更或撤销不适当的命令和决定;
-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 依法决定紧急状态;
- 审定和管理行政机构的编制及人事;
- 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中央政府是否就是指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 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组成,并实行总理负责制。
- 各部和委员会实行部长负责制。
-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中央政府简称为“中央”,负责统筹全国行政工作,包括国防、外交和财政等职权。
- 在中国,中央政府也被称作国务院或中央人民政府,其总理是最高首长。
- 不同国家的中央政府有不同的称呼,如政务院、国务委员会或内阁,组织形式也多种多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此负责。
- 中央政府通常负责起草国家宪法和全国适用的法律,处理国防、外交及签署条约等事务。
- 与中央政府相对的是地方政府。
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和委员会实行部长负责制。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大会还颁布了我国的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该宪法明确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国务院是其执行机构。
国务院行使以下职权:
- 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策和命令。
-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 规定各部门和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工作。
- 统一指挥全国地方行政机关工作,明确职权划分。
- 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
- 管理经济和城乡建设,促进生态文明。
- 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等领域。
- 界定民政、公安和司法行政等工作的界限。
- 处理与外国的事务,缔结条约和协议。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什么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